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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登尼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小姐 女士 (公司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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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2-532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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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950039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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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子公司、如何成立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程序、成立分公司手续 |
申请
1、申请地点:
__市工商局暨市政府政务大厅。
2、申请形式:
直接到登记场所申请;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以第2种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审查
1、提交*一点中列出的材料。
2、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成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受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给《受理通知书》;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登记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3、除当场登记的外,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成立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登记驳回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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